学习贯彻二十大 妇儿规划有实招(五)
履职担当 多措并举
共促新乡市妇儿事业高质量发展
——新乡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落实两规划(五)
新乡市发改委
新乡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将两规划目标任务与工作职能紧密衔接,高标准推进实施我市新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一是健全规划政策体系。一方面,将生育支持政策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乡市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乡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和母婴权益,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要求每个县(市、区)培育1—2个示范性托育机构。另一方面,编制了《新乡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新乡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体目标、任务举措、组织保障和政策导向等,提出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多元化供给、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等具体举措,为支持生育、打造生育友好环境、推动人口均衡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托育服务积极性,推动托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了城企联动普惠托育政策清单,提出了在土地规划、报批建设、人才支持、卫生消防、服务价格、金融财政、监督管理等9个方面共23条支持政策,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市发改委到县区实地调研督导教育领域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是积极组织谋划和支持托幼育幼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卫健部门谋划了“十四五”时期托育项目29个,项目总投资3.36亿元,可新增托位3151个。2022年以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466万元支持我市学前教育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440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项目建设,争取3100万元用于县级托育中心项目建设,力争为托幼育幼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育、照护和学习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