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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伞来啦!

来源:时间 :2019-01-02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

家暴,是一件丑事,被极力遮掩。

有些人自我麻痹,忍一忍,就好了,

一切为了孩子。

孰不知,这会让家暴变本加厉,

让你和孩子都委屈求生在阴影下。

也有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但家暴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当然,我们不一定会遭遇家暴,

却一定要知道武器在哪!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暴是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这些在中国已经有几千年历史的传统思想正式被法律划定为糟粕,而“男女平等”“家里要充满爱和正能量”“用法律保护自己”则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

越来越多的受害人敢于站出来说出自己遇到的困难和麻烦,向妇联、公安、法院等寻求帮助。虽然法律已经出台,但是相应的配套机制并没有办法立刻完善,各种问题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践中层出不穷。新乡市妇联一直致力于多机构合作干预家暴工作,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一把坚实而不失温情的“保护伞”。

2017年11月14日,市综治办、中院、公安局、妇联联合下发了《新乡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推行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给实际工作以依据,形成联动机制。市妇联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进行无条件的法律援助,帮助一名家暴受害人在新乡县法院申请了新乡市第一例人身安全保护令,一年来,已经帮助8名家庭暴力受害者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8年12月14日,反家庭暴力工作又有新突破。在市妇联的推动下,《新乡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告诫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双令齐下,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强大合力。

与此同时,市妇联为遭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紧急救助包,里面包含洗漱用品、换洗衣物等必备物品,现在已为16名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发放了受暴妇女儿童紧急救助暖心包。

遭遇家暴,不需要再忍气吞声,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妇联组织庇护,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勇敢的、大声的,向家庭暴力说不!

下一步,新乡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即将投入使用,下设“五中心”:即普法宣传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心理疏导中心,五个中心相辅相成,涵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的方方面面,志在打造成为我市妇女儿童诉求的表达渠道和坚强的维权阵地,并不断总结经验,进而更好地指导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新乡市妇联将继续切实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建全畅通有序的妇女利益诉求表达、家庭矛盾调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女性心理干预机制,把维权工作做到妇女群众身边,把爱心关怀送到妇女群众心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妇联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作用,以千家万户的小和睦助推新乡大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