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妇联学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助力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
来源:时间 :2022-06-29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批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28条,明确规定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将人们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和较为成熟的公共规则上升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规,为各种不文明行为设定界限,为公民规范言行举止划定红线,为有力整治不文明行为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在全体机关和系统形成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条例》顺利实施,近日,市妇联召开学习宣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动员会。
在学习过程中,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机关公职人员更要自觉宣传好条例出台背景和相关条文内容,带头践行条例,积极弘扬家教家风,传承文明礼德,争做文明市民,共建共享文明和谐家园,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再上新台阶。
学习结束后,全体机关人员现场签订《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承诺书。
机关全体在《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展板上郑重签名。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向学员宣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规范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质,是你我共同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践行《条例》,模范遵守《条例》,促进《条例》在全社会落地生根,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做文明有礼新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