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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 | “法院+妇联” 构建家事审判新模式

来源:新乡市妇联时间 :2024-04-12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新乡市妇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工作大局,突出源头预防、拓展工作维度、凝聚优势力量、强化联动治理、发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作用,积极培育巾帼网格员、巾帼法律明白人队伍,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入户排查化解,将婚姻家庭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同时加强与法院沟通协作,构建起“法院+妇联”家事审判多元解纷新模式,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取得了为“家庭疗伤、法院减负、社会减压”的良好效果。

 

 

近日,获嘉县法院联合县妇联发挥多元解纷作用,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以司法温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许某与岳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婚生子小伦由岳某抚养。离婚之后,二人因为探望孩子发生纠纷,许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对小伦的探望权。

 

案件受理后,由史庄法庭(家事审判庭)负责审理。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纠纷,史庄法庭迅速启动与县妇联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将案件情况通报县妇联,会商化解方案,找准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县妇联随即安排调解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一同参与案件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员额法官与县妇联工作人员一起对案件进行了深入了解,岳某认为许某不分时间联系要求探望孩子,已经影响到孩子的学习和自己的正常生活。许某则认为,岳某多次不接听电话,自己无法联系到孩子也无法探望,这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对此,员额法官与县妇联工作人员共同做双方思想工作,耐心进行调解。从之前的亲情入手,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目标,使双方消除怨念、放下争执,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家和万事兴。下一步,全市妇联系统将继续发挥妇联组织“联”字优势,协同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妇联”家事审判模式、小荷儿童权益保护站等工作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