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市妇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来源:时间 :2017-09-26
机关各部室、市直一幼、市直二幼、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新纪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我市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购买门票等服务。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转变作风,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九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在机关食堂搞奢靡享乐,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
市妇联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身先士卒、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妇联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责问责。
中共新乡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