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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妇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来源:时间 :2017-12-25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确保廉洁过节,根据市纪委通知精神,现就市妇联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市妇联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烟花爆竹等年货年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

市妇联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转变作风,严禁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相关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市妇联各级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省委巡视反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作用,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查摆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各级纪检员要保持担当精神、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全市开展的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认真排查,以点带面,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员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